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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工作总结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省能源局信息公开制度

  为快速妥当地处置我局网络舆情,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现制定吉林省能源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

  成立吉林省能源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简称工作组),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迅速掌握基本情况,及时控制事态,准确研判舆情趋势,加强媒体协调处理,有效组织网上评论,积极争取上级政务公开、网信部门支持。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简称舆情处置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设置一名专家。

  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舆情信息员(联络员),构建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网。舆情信息员有收集、监测、上报网络舆情信息和引导网络评论的职责。

  网络舆情应对的主要范围指互联网及新媒体对吉林省能源局日常工作事务和职能范围内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重大政策发布、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出台、重大工程项目、战略发展规划出台等方面,已经或即将通过互联网及其他新闻媒体传播,可能或已经形成引发网民讨论、舆论关注的重大舆情,需要进行线下应对处置、网上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发布、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情况。

网络舆情工作总结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及时监控、科学分析、审慎应对、妥善处理”的要求,把握舆情规律,科学研判处置,明确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原则:

  (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分级处置原则。要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做好我局网络舆情特别是涉及的经济民生领域的网络舆情和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对于一般性的舆情,涉事相关职能处室(单位)要及时向工作组报告,早处置、早回应,防止网上舆情升温发酵,如出现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省委网信办报告,按照省委网信办指导帮助,做好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坚持“时度效”原则。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通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引导”的“四个第一”以及“线下依法依规依纪处置、线上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社会面管理调控”的“三同步”。牢牢掌握网络舆情工作主动权,注重在“时”上下功夫,做到快速反应、找准时机、抢占先机,抢占第一时间、第一落点,确保首发定调、先声夺人;在“度”上下功夫,做到精准研判、掌握尺度、因事制宜,始终保持舆论导向的正确“轨道”和精准“航线”,把握好“度”的“节奏”“进退”“取舍”,恰如其分掌握舆论引导的密度和尺度;在“效”上下功夫,做到凝聚共识、赢得信任、安稳人心,切实提高表达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和向心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与合作。

  (三)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原则。舆情宜疏不宜堵,要坚持走“网上群众路线”,保障媒体正常舆论监督和网民理性表达,提升与网民打交道能力水平,通过网络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工作组及各处室(单位)舆情信息员应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每天浏览监测涉及我局的舆情信息。重点关注省内国内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与我局有关的敏感话题,尤其是与经济民生相关的问题、诉求建议和信息报道,随时掌握网络舆论导向、特点和趋势。发现负面舆情或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工作组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舆情风险程度及时上报上级网信部门争取工作指导和调控支持。我局发生突发事件期间,也要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全面掌握与突发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为有效处理舆情提供信息支撑。

  每年初组织各处室(单位)认真梳理本年度重点工作,对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涉及经济民生领域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重大政策发布、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出台、重大工程项目、战略发展规划出台等方面的工作,按时上报网络舆情风险点和权威发布、正面引导思路和措施预案。

  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各级舆情信息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局工作组,工作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舆情研判,根据舆情风险程度第一时间上报省委网信办。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第一时间部署处置引导工作,于发现后三小时内由专家以单位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过“吉林能源”官方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事发媒体进行权威发布,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处室(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工作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的方针,主动做好解疑释惑,要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在权威发布同时,科学组织有针对性地网上报道宣传和正面解读,平复社会情绪,凝聚各方共识。要坚持时度效原则和分级分类引导原则,适时适度、因势利导组织业内专家、网络大V、核心策划创作多种形式网评作品和跟帖评论,用网民引导网民,用网言网语说服网民。

  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舆情处置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处置网络舆情的能力。

  (一)综合协调。舆情处置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系工作组各成员以及有关参与处室,组织协调与外单位共同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和上级网信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舆情监测。建立完善舆情监测网络,对互联网及有关媒体及时进行收集和监测,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舆情处置办公室或直接报送有关领导;根据舆情状况,开展舆论引导和跟踪监管等工作。

  (三)调查处置。工作组根据舆情的内容及性质,按需要组成舆情调查督办小组。调查督办小组负责查清事件真实情况,制订处置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等信息,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情况上报等工作。

  (四)信息发布。由舆情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信息发布方案,拟定信息发布口径,确定信息发布渠道及方式,经工作组同意后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确保舆情事件发生时人员及时到位。要强化网络保密意识,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谨慎处理信息的公开和发布事项。加强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好新媒体在网络应急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

  舆情信息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上报舆情。其他工作人员发现重要舆情的,应及时告知舆情信息员或直接向舆情处置办公室反映。

  舆情处置结束后,舆情处置办公室应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对有指导意义的典型处置个案,特别是对处置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突出问题,要形成书面材料或制作影像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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